保障律师执业权利是构建良好法治营商环境的重要标志
法治营商环境应当具有以下几个特征:首先,法治营商环境应当是一个公平的营商环境。企业在该环境中可以均等地获得公平的竞争机会;其次,法治营商环境应当是一个公开的营商环境。企业通过知情权的行使可以随时充分了解和知悉营商环境的相关要素;再次,法治营商环境应当是一个有序规则的环境,企业对经营中可能出现的法治风险有按照统一的既定规则进行防控和化解的机会,对企业行为可以获得清晰稳定的预期。法治环境是营商环境最为重要的内容之一。
保障律师执业权利 一刻也不能停歇
最高人民检察院近日决定,自今年7月至2020年1月,在全国检察机关开展保障律师执业权利专项监督活动。活动将保障律师的会见、通信权,阅卷权,调查取证权,人身权利,以及其他妨碍律师依法履行辩护、代理职责的情形等五个方面的执业权利作为监督重点。最高检的本次专项监督活动将有效保障律师执业权利,进一步净化我国司法环境,推进我国法治国家的建设。
法律界“门槛考试”遴选人才见证中国法治进程
“那时我国的法律体系还没有正式形成,考试内容主要以宪法、刑法、民法、婚姻法等为主。报考人员仅限于正在申请律师资格的专职或兼职律师工作人员,以及法学研究教学人员当中符合做律师工作条件的人员。”彭雪峰至今还清楚地记得,1986年第一次律师资格全国统一考试开考时的情景。
律师辩护扩容提质 公共法律服务更有温度
7月10日,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加快推进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的意见》(简称《意见》)。《意见》提出,充分发挥律师在刑事诉讼中的重要作用,探索建立律师专属辩护制度,完善死刑复核案件指定辩护制度,推进刑事案件律师辩护全覆盖试点。(7月11日《北京青年报》)
让公共法律服务之光照亮更多角落
近日,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了《关于加快推进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的意见》,提出要加快推进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全面提升公共法律服务能力和水平,到2022年,基本形成覆盖城乡、便捷高效、均等普惠的现代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到2035年,基本形成与法治国家、法治政府、法治社会基本建成目标相适应的公共法律服务体系。
定价标准:推进公共法律服务的关键一环
随着市场经济的结构转型与改革的进一步深化,社会矛盾突显,广大人民群众对法律的需求也与日俱增。由于法律服务的诉求呈现出多样化趋势,政府依靠自身力量无法履行其向公众提供法律服务的职责。
公共法律服务的科学内涵及核心要义
党的十八以来,我国社会的主要矛盾已由人民日益增长的物质文化需要同落后的社会生产之间的矛盾,转化为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和不平衡不充分的发展之间的矛盾,这一重大的历史性变化,对我国发展的总体布局产生了广泛而深刻的影响